南京农村医疗标准2007年增至100元/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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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9:01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为农民办8件实事的基础上,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再为农民新办五件实事。 这5件实事分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农村二次改水、农村排涝抗旱基础设施、小农桥改造。
记者获悉,通过办5件新实事,郊县老百姓将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例如,有就业愿望的适龄农村劳动力均可参加培训,每名农村劳动力可享受一次政府补贴;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不再困难。南京郊县农村困难家庭的子女将得到政府的资助完成学业,有效杜绝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农民将喝上优质自来水,等等。 据介绍,市政府将为新5件实事增加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2007年将从50元提高到100元;市财政每年安排转移支付2000万元,对“一区两县”免征农业税后的资金扶持期限延长3年;农村低保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刘泱)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