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来一辆车倒欠养路费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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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0:41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记者尹晓波 【金陵晚报报道】从拍卖行拍了一辆14.5万的本田车,按理说拣了个大便宜,哪知道到养路费征收所办理过户手续时,却发现还有2万多元的养路费和滞纳金。 南京市养路费征收所所长谢明华说,像这种因为养路费产生的纠纷数不胜数。他举例
一种是“落户”问题,一些刚刚购买新车的车主,办理临时汽车牌照到拿到正规牌照时,一直不知道还要缴纳养路费,结果产生大量的滞纳金,并且一些汽车厂商也有意无意不向购车者提供养路费的情况,目的在于欺瞒养车成本促销新车; 一种是“销户”问题,由于被偷被盗或者使用期限到期等原因需要报废的车辆,这些车主直接到公安机关登记了报废手续,但是并没有到养路费征收部门办理销户手续,致使养路费一直处于欠缴状态,产生滞纳金,蒙受了不必要的损失。 在实际情况中,一些车主发现滞纳金缴纳得比养路费还要多。对此,谢明华解释说,《江苏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拖、欠、漏、逃养路费的车辆,除责令补缴规定费额外,每逾一日,处以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 对此,谢明华所长提醒车主,一定要及时查清自己所属车辆的养路费缴纳情况,特别是一些拍卖的车辆和转手的二手车辆,否则得不偿失。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