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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价降到3万车主不急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0:57 沈阳今报

  记者贾晓东任彬源

  今报讯挂车无意闯进了民宅,当交警准备拖车时,却遭到房主的坚决反对。距离事发时间已经整整两天了,房主也降低了要价,但车主表示责任应该由相关部门认定。

  挂车仍原地不动

  昨天今报报道的《车闯民宅撞出六大无奈》事件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一场小小的事故怎么就处理不了呢?如果我们碰上这样的事应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都在今报的热线中一一体现。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事故现场,巨大的挂车还保持着昨天的造型———头进民宅尾朝路。据房主刘女士介绍,出事当晚车主要求把车上的20吨水泥卸下,但她没有同意,“如果车上没有这么多水泥,我们的房子也不会造成那么大的伤害,这些水泥是证据,怎么能说拿就拿呢?”刘女士说。

  车主称拿不出钱

  昨天是车主周文德最忙碌的一天,他们不但要回家照顾刚刚出院的周正全(受伤司机),还要四处周旋寻找解决方案。据周文德介绍,5月13日上午双方再次进行协商,这次房主将价钱降到3万元,但必须是现金,否则车子肯定拖不走。“其实我不是不给钱,只是我现在实在拿不出那么多现金,再说我觉得他们有些过分,赔偿金额不是他们说了算,而是应该听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

  一案产生俩诉讼

  辽宁金河律师事务所的李振革律师认为,挂车撞进民宅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一起特殊的民事侵权案件,警方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如果协商未果,肇事车辆在不阻碍交通的前提下,交警部门没有权力强行拖车。

  但车主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避免损失扩大等理由要求法院在立案后先予执行拖车程序。房主有权要求车主对房子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车主也可以告房主侵权,因为房主擅自扣留了车主的营运车辆,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房主赔付,这是典型的一个案子两个诉讼的案例。《车闯民宅撞出六大无奈》接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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