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民陪审员开始参与断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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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2:1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庄建城报道)昨天上午,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与以前不同的是在审判长席位的左右侧,多出了2个“人民陪审员”席位。法庭宣判开始,2名人民陪审员健步走向审判席,坐在“人民陪审员”标志牌后面的审判席上。 这是我市人民陪审员上岗以后首次参与法院案件的审理工作。参与这次断案的是2位女性人民陪审员,她们参与了案件庭审、合议、宣判的全部过程。
当天在龙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的是一宗未成年人案件,涉案的有3个未成年人,他们均被指控于2004年10月18日晚在市区实施一起抢劫。参与这宗案件的我市2名人民陪审员,是市妇联妇女工作部的黄文莉和市青少年研究所的徐爱东。据刚刚结束合议工作的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庄浩瀚法官介绍,这2位人民陪审员表现很出色,她们在审理的过程中,运用自己的学识和平时工作中的经验,并在审理中发表了意见,给这件案件的审理和认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她们的一些观点也得到了法庭的采纳。 作为第一个正式上岗参与审案的人民陪审员,市青少年研究所的徐爱东和市妇联妇女工作部的黄文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充分行使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应有的作用,也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使整个审判过程更全面合理和更加人性化。 图为人民陪审员正在参与案件的合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