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费“一院两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4: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在同一所医院换药,两个部门开出的药剂量居然相差一倍,价格自然也相差一倍,徐先生深感此事蹊跷。 两个部门开出不同剂量 五一期间,徐先生不慎锯断了手指,来到长江西路一医院医治,动过手术之后,徐先
可5月12日当徐先生来到该医院住院部骨一科换药时,主治医生赵某却给他开的是“中换药”,“中换药”比“小换药”高10元钱,虽然他当时觉得不理解,因为还要依赖该医生拆线,所以不敢当面质疑。 接到投诉后,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医院住院部骨一科。当班护士告诉记者,赵医生正在上手术台。记者在该楼楼道入口的墙上看到了安徽省物价局2003年颁发的《医疗服务常规价格公示》,上面核定的标准很明确:创面在15平方厘米以下用“小换药”,收费10元;创面在15-30厘米之间的用“中换药”,收费20元。徐先生说:我的伤口面积很小,大概连5平方厘米都没有。 医务处解释:各医生判断标准不同该医院医务处一位姓秦的负责人接待了采访。他对此解释:“换药不仅要依据创面的面积,还要依据伤口的深浅程度、污染程度综合诊断,并且不同的医生对同一病症的判断也不一样,并不能说谁对谁错。物价局只是按创伤面积算,可医学上实际不是按创面面积算的。” 对于这样的解释,徐先生并不苟同,他说:“如果说医院有多重的收费标准,那还要物价局的文件干吗?医生虽有各自的判断标准,但不能违背物价局的文件规定。再说,对于病人来说每一分钱都很重要,我希望医生要珍惜我们病人的每一分钱。” ·本报记者 王小胜·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