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上涨缓解能源企业压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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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0:55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贾秀云 刘亚辉记者李云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水平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2分钱,居民生活电价是否调整由省级政府提出意见。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结合辽宁电网实际情况,经辽宁省物价局批准,于2005年4月27日下发了电力提价文件,即居民和农业生产用电仍不提价,其他行业按1.3分/千瓦时到4.1分/千瓦时的幅度进行不同程度的提高。新的电价自2005年5月1日起以抄见电量执行。
由于此次电价调整不涉及居民和农业生产用电,对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没有什么影响。但可以增加能源企业的税收收入,有助于缓解能源企业因燃料成本不断上涨的压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