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首向百姓回收过期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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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4:08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高巍)昨日一早,家住沈阳市和平区中和社区的佟大娘将家里的一些看不清日期、已经泛着黄色的“老药丸”装进了一个口袋里。 “从社区知道有回收过期药的地方,我家里很多药时间都很长了,不知还能不能用,正好去问问。”佟大娘说。
政府机构面向百姓集中回收过期药品,在沈阳市还是首次。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监管处处长金勋表示,今后沈阳市民只要想鉴定、处理过期药品,都可以到市食药监管局指定的鑫贸大药房请药师鉴别、回收。 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在昨日回收的过期失效和禁用药中,大部分是各种抗菌素类药品和中药。据介绍,2000年以前生产的中药都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但一般中药的保质期在3~5年之间,过期的中药会带有大量细菌对身体有害无益,所以市民家中的中药应该拿到药师处进行鉴别以确定是否可以服用。 据悉,回收的过期药将由相关部门进行统一销毁,市民如果自行处理过期药应该首先捣碎,以免被人误服或流入不法商贩手中贻害社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