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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找到交警:处罚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6:34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昨日,驾驶员张某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了交警一分局值日警官室,主动要求接受违法处罚。令值日的胡警官不解的是,张某既不能出示交警开具的暂扣凭证,也无法说出纠正他行为的民警是谁。胡警官称:“我当了10多年民警,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和事。”在听了违法驾驶员的讲述后,民警最终还是对其作出了免予处罚的决定,只让他参加了一
次交通安全学习。

  驾驶员张某是华阳镇某中学教师,最近刚按揭购买了一辆爱丽舍轿车,前日19∶00时,拿到新车第一次上路的他由华阳行驶至天府立交桥下辅道路口时,他看到路口中央悬挂了一块禁止机动车借道的交通标牌,当时他心想,如不违法借道,就只能将车开到距此几百米以外的人南立交桥右转,这样要白白多走几百米,为图方便,他来不及多想,还是违法提前右转弯驶上了辅道。由于当时此处没有民警,所以他的违法行为没有能得到及时的纠正。

  但回到家中,他心里老是觉得不踏实,心想自己以前开了2年多的摩托车都没有违过一次章,不知那天是怎么了。于是,他把违法的事告诉了妻子,并问自己是否该主动到交警队接受处罚,妻子说:“交警给你们上课时教育你们,十次事故,十次违法,你是老师,该怎么办?你自己看到办。”

  经过一夜的思量,昨日上午,驾驶员张某最终来到交警一分局。值日警官胡警官在听了张某的叙述后,深有感触地说:“我当了10多年民警,今天的事还是第一次遇到。你能主动到交警队接受处理,说明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意识都较以前有了很大进步,本来按《道法》应对你作出扣分和罚款的处罚,但我们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驾驶员不去违法,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我们管理交通的一种手段,因此,我们不对你作出任何处罚,只是让你参加违法驾驶员的学习。”本报记者潘国义

  编后

  随着《道法》逐渐深入人心,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驾驶员朋友将遵守交通法规视作一种习惯:没有交警在场,一样红灯停绿灯行,井然有序;从前少有人系安全带,现在这已成为绝大多数司机上车做的第一件事……

  今天,我们又听闻这位张姓驾驶员主动“求罚”的事,连交警都称“十年不遇”,的确罕见。不过,我们从这件稀罕事中,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违法司机事后的惴惴不安,更看到了已在他心中生根发芽的一些观念,正是长期以来《道法》宣传的潜移默化,使他最终选择了主动“求罚”。对于这种“亡羊补牢”式行为,我们表示肯定,但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遵纪守法的观念在市民心中生根开花,自觉遵守包括《道法》在内的各项法律法规,不犯规,不违法,做一个文明成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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