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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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0:38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倪艳)今年是我市实行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第一年。按规定,我市各单位应在本月底前进行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昨日,市残联提醒,各单位应尽快主动去年审,否则将按照未安置残疾人数全额征缴保障金。 市残联教育就业处处长张小清告诉记者,以前保障金由残联工作人员一家一户上门收,工作效率低下,每年仅能征到30%。去年,我市出台《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
张小清说,若有单位不参加年审,一律按照未安置残疾人数全额征缴保障金。如果单位认为多交了,可以到残联进行审核,多交的部分可以退还。对于拒不缴纳保障金的单位,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