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无“出生证”怎样上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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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1:24 今晚报 | ||||||||
红桥区刘女士问:我的孩子出生在农村,当时因为农村条件有限没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现解决不了户口的问题。听说本市启用新的《出生医学证明》,请帮忙问一下,我孩子的户口该怎么解决? “有事您言语”专栏记者:刘女士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有关部门。据了解,我市自2004年12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原版《出生医学证明》可延续
您没有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可按下列情况办理:即1996年和1996年以后出生的无《出生医学证明》人口办理户口登记,必须到母亲户口所在地区县妇幼保健院(所)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受理审批权限,办理户口登记,其他医院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效。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无《出生医学证明》人口,办理户口登记,凭原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和原出生记录复印件,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受理审批权限,办理户口登记;对无法取得原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的,办理户口登记,须由父母或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经调查核实后,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受理审批权限,办理户口登记。(姜艳秋)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封皮采用聚乙烯合成塑料磨砂革制作,颜色为墨绿色;副页有“户口登记机关保存联”和“签发机构存档联”。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后,新生婴儿应在领取证件前起好名字。 为了杜绝伪造,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在原防伪印制技术基础上采用专用图案水印纸印制,水印图形为齿轮,中央环五角星内芯,增加存根联,存根联与副页间的拆切线由《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规范拆切,存根联由签发单位存档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