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对可利用的“罚没品”不再一烧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2:06 云南日报

  新华社大连5月14日电(于力楠)记者从大连市工商局经检分局了解到,大连市工商部门将对假冒伪劣商品采取分类处理的办法,对可利用的“罚没品”进行拍卖,不再一烧了之。

  今年以来,大连市工商局经检分局通过举报查扣了一批假冒别人品牌的冒牌服装、旅游鞋等商品,经检查这批商品质量符合标准,工商人员在去掉其产品包装和商标标识后,委
托拍卖公司对其进行公开拍卖。

  大连市工商局经检分局副局长孙清波告诉记者,以往工商部门对“罚没品”进行集中销毁,但这种做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假冒伪劣商品在销毁时不仅污染环境,引发环保问题,也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工商部门封存假冒伪劣商品也需要一定的成本。为了提高产品的利用率,使一些仍可利用的资源不被浪费,经检分局开始采取假货拍卖制,一年拍卖所得上交财政达100多万元。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