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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外来“问题少年”获得心灵观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5:00 新民晚报

  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趋突出,如何实行平等保护,闵行区检察院的做法是建立社会观护工作站——

  让外来“问题少年”获得心灵观护

  小丽偷走了好友4500元存折,案发后,检察院将她送进了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进行考
察。由于表现良好,小丽后来被单处罚金,她现已在一家合资企业找到了工作。小丽深知,是闵行区“来沪未成年人观护体系”给了她新生。

  来沪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年升高

  近年来,本市来沪未成年人犯罪日趋增多。仅据检察机关受理审查批捕这一环节统计,2002年至2004年3年间,来沪未成年人已占到批捕未成年人总数的六成。地处市郊结合部的闵行区尤甚,这一比例逐年上升,2002年为53.6%,2004年则上升至80.4%。与此同时,对这一群体采取非羁押措施、非监禁刑较少,而被提起公诉并绝大部分被判处短期监禁刑的,高达90%以上。这说明对来沪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处置存在一定困难。

  摒弃传统观念建立社会观护工作站

  来沪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为何如此之高呢?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多数父母不在身边,得不到家庭的关爱和教育。其次,即使父母在身边,但由于忙于维持生计,无暇顾及对子女的关心教育。再者,来沪未成年人在沪的就业、入学相对困难,犯罪人员中,有半数处于失学或失业状态。另外,部分来沪未成年人存在被主流社会排斥的“边缘化心态”,降低了自律要求,经常出没于网吧、游戏机房等场所。

  针对以上情况,闵行区检察院树立平等保护理念,摒弃传统的对来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构罪皆捕”的观念,于2003年5月与莘庄镇青保办共同建立了闵行区未成年人取保候审观护站,重点对非本市籍未成年人开展诉前考察帮教。

  甘冒风险让未成年嫌犯获新生

  对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观护,检察官必须承担很大的风险,避免观护对象的“脱管”。一对四川的徐姓姐妹随打工父母来沪后,在网吧所结识的两名成人唆使下,成为一起抢劫案中的从犯。去年11月两姐妹一直在观护点接受考察观护。去年12月,姐姐因与父亲争吵负气擅自出走。这一消息急坏了检察官,他们四处寻找,最后在其姨父家找到了她。面对这个任性的观护对象,继续观护似乎很冒“风险”。然而,如果因此对她处以监禁刑,将会影响她的一生。于是,检察官反复向她阐明擅自出走可能引发的后果。她有所悔悟,目前正和妹妹一起认真接受观护教育。

  2003年至今,闵行区检察院已将15名被取保候审的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纳入观护体系考察帮教,无一人脱保,也无一人重新犯罪,体现了对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平等保护。本报记者郭剑烽特约通讯员施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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