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救森林大火每次补助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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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5:08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首席记者马晓龙)13日记者获悉,辽阳市政府办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建立森林火灾扑救补偿标准,其中,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救100公顷以上的重大森林火灾,每次补助2万元。 通知要求,辽阳市各县(市)区必须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森林防火办公室,必须建立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配备1台森林防火指挥车和
同时,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有关部门要协助办理免收养路费、公路通行费有效证件,免收森林防火车辆购置税,免收森林防火管理机构人员进入相关风景区及保护区门票费用等事宜。 据悉,辽阳市还建立了森林火灾扑救补偿标准。其中,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救1公顷或1公顷以下森林火警,每次补助500元;扑救1—10公顷火灾,每公顷补助1000元;1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每次补助1万元;扑救100公顷以上重大森林火灾,每次补助2万元。 另外,辽阳的森林防火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因对国家森林防火方针政策不落实、工作失误而造成损失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要引咎辞职。 关于本站-联系广告-联系我们鞍山日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技术支持:南京大汉&四方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