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小伙讨薪讨到老板一顿电棍“教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3:01 新华网 | ||||||||
前天晚上,安徽男孩18岁的刘某到热河路上一家汽车装潢店讨要工钱,由于言语不合,双方发生冲突,店老板突然拿出一支电警棍驱赶刘某及其同伴。 刘某一个多月前经中介介绍到热河路杜某开的汽车美容装潢店打工,中介跟他承诺的是每月工资400元。在刘某进店后,杜某告诉他,按照店里规定,新来员工每月只能给200元试用工资,必须等三个月试用期满,才能拿到400元工资。
干了一个月后,刘某辞去了工作。前晚,刘某带着10多位家人、老乡一起聚集到装潢店门口要求杜某补足另外200元工钱,结果双方争吵起来。刘某人多势众就要冲进店里,此时杜某突然从店里拿出了一支电警棍,一连戳了两个企图进店的人,随着几声痛苦的尖叫,讨薪人群顿时被震住了。无奈之下,刘某等人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刘某自告奋勇去抢杜某手中的警棍,没想到杜某当着民警的面再次按电钮,刘某又被电倒。目前双方都已被带到派出所处理,民警表示将会追查杜某私藏电警棍一事。(记者孙玉春实习生 汪洪新)(来源: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