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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一年后发回重审 嫌犯当庭翻供下跪喊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5: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1999年9月5日,南岸科普中心惊现一具无名女尸。2003年10月24日,被害人的男友曹红兵被抓获,并供认了其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本报曾作报道)。2004年3月,重庆市一中院以抢劫罪判处曹红兵死刑。曹不服,提起上诉,2004年12月,市高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驳回重审。今年3月30日、5月13日,市一中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时,案情出现“逆转”:不仅曹红兵当庭翻供,否认抢劫杀人的事实,而且他的母亲——唯一的有罪指控证人也突然改口,令公诉机关和法庭惊诧不已。

  一审判决:抢劫杀人判死刑

  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指控,1999年9月5日下午,曹红兵用石头将其27岁的女友张永群砸死,抢走张包内的4万余元现金后逃逸。2003年10月24日,曹在成都被警方抓获,并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作为此案惟一的知情者,曹的母亲梁某也向警方证实,儿子曾经给她讲过亲手弄死了女友张永群,并将抢来的4万元现金交给了她。

  2004年3月,市一中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曹采取暴力手段杀人,劫走4万余元现金,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情节严重,判处死刑。同时,被害人的家人也向曹提出了29万元的民事赔偿。随后,梁某因包庇罪被拘捕,目前已取保候审。

  高院裁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接到判决书后,曹向市高院提起上诉。去年12月7日,高院作出裁决:因事实不清,撤销市一中院(2004)第4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重审。由于此案备受社会关注,如今高院又要求重审,公诉机关和市一中院又作了大量的调查和收集证据工作,等待重新审理。

  案件重审:犯嫌证人当庭翻供

  “我没有杀张凤(张永群曾用名)!我是冤枉的!”3月30日上午,重审第一次开庭时,此案波澜再起:曹红兵突然推翻了自己所作的一切有罪供诉,称当初向警方承认的“抢劫杀人犯罪事实”是在遭到刑讯逼供后被迫承认的。曹的辩护律师也为其作了无罪辩护。

  “死囚”当庭翻供,公诉方要求此案的惟一有罪指控证人、曹的母亲梁某出庭作证。令人意外的是,梁也突然改口,称自己当初之所以承认儿子杀人,是在一位律师的诱导下说的,目的是为了“保住儿子的命”。

  鉴于此,公诉机关请求新的证人出庭作证,法庭随后宣布择日开庭继续审理。

  证人证据:犯嫌未遭刑讯逼供

  曹红兵是否受到过刑讯逼供?证人梁某是否受律师诱导说了假话?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公诉机关重新找到了当初的录像资料和5位人证。13日的庭审,由于人证多,整个上午都在质证。

  为驳斥曹曾遭遇逼供的说法,公诉机关请出负责侦破此案的市刑警总队和南岸刑警支队的3位民警,他们均证实曹没有遭到逼供。下午1点30分,南岸刑警支队技术科还出示了当初审讯时的录像资料,证明曹的说法不成立。

  律师证言:从未诱导证人

  为了印证梁某的翻供证词是假的,当初接受梁某咨询的一位律师也出庭作证。该律师称,2003年9月的一天,梁从成都赶到南岸区公安分局时,他正好在该局办事,梁拉着他不断询问:“杀人是否要偿命?”

  随后,梁向该律师说出了其子曹红兵杀害张永群并抢劫钱财的事实,并向警方作了这样的指控。该律师称,除为梁某分析要遭枪毙和不被枪毙的可能性外,他还告诉梁某,若知情不报可能要以包庇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间他并没有诱导过梁某。

  意外出现:犯嫌下跪直呼冤枉

  被害人的家属当庭提出了民事赔偿诉求,要求被告赔偿各种费用共计29万多元。庭审过程中,曹红兵一直都在哭泣,当法官要他陈诉时,他“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哭着说自己没有杀人,他是被冤枉的。

  法庭宣布择日宣判。(记者郑军 实习生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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