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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给交警拍照:“我得留个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7:0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李言 实习记者 高明)接受处理时,肇事司机竟掏出相机给交警拍起照。“我也得留个证据。”肇事司机语出惊人。

  昨日,皇姑区宁山路小学附近发生的这起交通事故有个小插曲。

  17时30分,张女士被从后面驶过来的红色小车刮倒。“车不但没停还往前跑。”伤得
不重的张女士爬起来拔脚追上去。肇事的残疾人代步车在宁山路和松花江街交会处被截住。

  记者看到,代步车停在松花江街和宁山路交会处,而张女士的电动车扔在20多米外。

  50多岁的司机正在接受交警询问:“我没跑,肯定没跑。”

  “你没跑,为什么你的车离电动车这么远?”交警问,男子支吾着。

  “你叫什么名字?”面对交警的问题,该男子说了声“我没名没姓”后,拄着双拐坐进车里,点着一根香烟,摇上车窗。

  就在交警给肇事车拍照时,车里的男子居然也翻出一台相机,眯起左眼,按动快门,车里车外两台相机的闪光灯几乎同时闪起。

  “我也得拍照,留个证据。”司机下车后,手中相机的闪光灯再次闪起,围观的人一阵哄笑。记者随后了解到,这名肇事司机姓王,5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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