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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修养不够导致太原好警察打死北京好警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7:2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太原警察刘立民指使多名社会人员殴死与自己发生口角的北京警察李忠义一事,一时成为重大新闻,刘可谓恶名远扬。但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史水鸿却称,此案是个人修养不够和一时的激情犯罪导致了一个好警察打死另一个好警察的悲剧。(见5月15日《京华时报》)刘立民真的是一个好警察吗?因遇红灯,李忠义的车不能走,刘立民却鸣笛不止,如果不是李忠义红灯停,在前面挡了道,刘立民可能早就红灯行了;当两人发生口角后,刘便“一面跟踪李忠义的车,一面打电话召集了数名社会上的人,告诉他们要教训的是什么人,在什
么地方”,一个好警察会干这种事吗?

  一个普通公民显然既不会有这么大的火气,同时也不具备“暴力教训”他人的能力。而这一切的野性和戾气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是平日骄横霸道为所欲为逐渐养成的恶习。既不能用“一时的激情犯罪”来搪塞,更不是一句“个人修养不够”所能代替得了的。

  毕竟是警察犯案,尽管是个别的害群之马,仍然污损了公安民警的整体形象,仍然必须严肃对待和认真追究。作为太原警方确有教育不力治警不严之过,理当自我反省、自责和自警,并依法对刘进行查究,可我们看到的,却是太原警方对刘一片的褒奖声。

  刘所在的尖草坪分局的督察大队队长李凤林说:“刘立民工作干得不错,是个很利索、业务素质相当好的年轻人,他也是好警察。”一名太原公安系统的内部人士说:“刘立民一时冲动,是激情犯罪。”这无非是想证明,刘立民的犯罪行为是偶然的,是一种可以宽宥的个人行为,并借此洗刷其上司教育管理方面的缺失,以推卸相关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请看,尽管《山西晚报》在报道中出现“经过三昼夜的艰苦侦查”的字眼,但太原警方却说,“刘立民自首之前,公安内部已经知道他要来自首了”。即使从字面上推敲,这也是矛盾百出。

  出了这样的案子,作为自家人,太原警方发言的信誉度肯定会打折扣。鉴于目前北京和太原两地警方对此“各执一词”的局面,更鉴于太原警方可能的包庇偏袒行为,我建议,国家公安部派出专门的调查组,或指定太原以外的警方组织调查,纪检检察机构亦要同步跟进,对此案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决。刘效仁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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