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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昨设33个咨询点开展社保政策宣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7:28 深圳商报

  我市昨设33个咨询点开展社保政策宣传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黄明钢通讯员王彤)昨天是全省统一社会保险宣传咨询日。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社保中心在全市设宣传咨询点33个、出动240多人宣传社保政策,现场解答群众疑问。

  昨日上午,八卦岭劳动服务大厦门前竖起“社会保险宣传咨询日”的招牌,吸引许多过往行人,纷纷就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进行咨询。大家关注较多的是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问题,如工伤保险参保后发生工伤怎么办、医疗保险如何转诊等。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热情解答了群众的问题。为提高宣传效果,现场还向咨询的群众发放医改制度、社会保险等宣传材料。

  在咨询现场,某五金厂员工递交了一份投诉材料,称工厂每月扣他们25元保险费却从未为员工参保。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认真查处。这位负责人说,针对深圳目前部分用人单位拒不给员工参保的情况,将对不参保企业做出其欠缴额1~3倍的罚款。

  深圳医保待遇较高,对员工参保又没有设限,因此出现员工生大病后再参保的现象,这种非正常参保现象已引起社保部门高度重视。调查发现,有的人参保后立即到医院做透析,甚至还有人当天参保当天到医院做透析。透析治疗要花费大量的医保基金,是典型的“生大病后再参保”,严重损害其他参保人利益。目前,市社保中心正调查“非正常参保”人员取得证据,并出台罚则,对给生大病员工参保提供方便的企业予以重罚,并追缴因此给医保基金造成的损失。

  有人咨询,参保人出差港澳台生病,有关医疗费用能否报销?市社保中心医保处长孙煌辉解释说,《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参保人因公出差、探亲,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期间急诊住院,按本市市级医院偿付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他强调,自行到港、澳、台地区诊治的,不享受该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作者:记者黄明钢通讯员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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