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吃宵夜为名骗出女子半路轮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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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7:5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那大5月15日电(记者董志浩)八一总场三名年轻人以吃宵夜为名,把一女子从舞厅带出,途中实施轮奸。他们近日被儋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到11年。 经办案人员查明,2004年3月30日晚,被告杨辉、黄栋栋、林小军与女子小梅(化名)等几人在国营八一总场长岭农场畅达歌舞厅娱乐。到次日凌晨1时许,杨辉提出到八一糖厂吃宵夜,于是黄栋栋骑林小军的一辆二轮摩托车载杨辉、小梅先行,其他人跟在后。但黄栋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1款和第3款等相关法规,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杨辉有期徒刑11年、黄栋栋有期徒刑11年、林小军有期徒刑6年。 作者:董志浩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