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安分局长18日开门“大接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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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7:5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5月15日讯(记者纪燕玲特约记者黄培岳)涉及命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重要信访,海口市公安局各分局局长必须随时接待。今天,海口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接待时间及地点。具体地点是:龙华公安分局、美兰公安分局、秀英公安分局均在分局办公楼一楼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琼山公安分局在分局办公楼4楼406接待室,保税区公安局在办公大楼2楼会议室。接访时间:上午8时半。
据了解,从5月18日至22日,各分局局长必须在公开场所面对面接待公安涉法信访人,此后,各分局局长公开接访每周不得少于2天,但涉及命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重要信访,各分局公安局长必须随时接待。分局局长接待的信访问题必须逐件登记,由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逐案进行调查处理。 作者:纪燕玲 黄培岳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