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炫耀曝露血案真相七年陈案两凶手一审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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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8:17 天津日报 | ||||||||
7年陈案水落石出两凶手一审被判死刑胡然元木 本报讯(记者胡然通讯员元木)七年前的一个深夜,本市东丽区某轮胎公司经营部发生血案,值班老汉孟某被杀害,保险柜内近21万元现金被洗劫一空。由于案犯周某、王某等人长年作案,异常狡猾,没在案发现场留下重要线索,案件一直未破。在一次醉酒后,案犯王某无意中向周某的胞兄———也是自己的同行罗某炫耀。结果,去年6月,罗某因另一起
保险柜大盗抢劫杀人 被告人周某(28岁)、王某(31岁)、邹某(负案在逃)是江西同乡。1998年,三人带着作案工具流窜天津,在郊区租一平房为落脚点,昼伏夜出,寻找作案目标。同年9月,三人两次出手“收获”不大,经精心踩点后,同年10月13日,三人潜入本市某轮胎公司经营部行窃,当发现该公司放有保险柜的屋内有人值班后,铤而走险强行入室,将被惊醒的值班老汉孟某制服,捆绑在床架上,用枕巾捂住其嘴。三人撬开保险柜,劫走里面的20.9万余元现金后,为灭口竟残忍地将孟某杀害,后逃离本市。此后,周某流窜至浙江和江苏,分别伙同邹某和其胞弟罗某(另案处理),继续以机关、学校、企业办公室的保险柜为盗窃目标,大肆作案8起,盗取现金25.9万余元及总价值5万余元的电脑、照相机等物品。 酒后炫耀惊曝大案真相 去年4月,被告人周某伙同罗某在南京市某拆除公司作案,被警方抓获。为立功赎罪,罗某想到王某等人曾在酒后炫耀在天津抢劫杀人的事情,遂向警方进行了检举揭发。本市公安局接报后,将抢劫杀人现场提取的指纹,同王某(因另外几起盗窃犯罪,已被判14年有期徒刑,正在无锡监狱服刑)的指纹进行比对,证明确系王某右手中指所留。此后,该案移送本市侦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