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公安绩效考评经验全省推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8:19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5月15日讯(通讯员 张世平记者李茁)安化县公安局强力推行绩效考评,警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队伍形象大为改善,2004年比2002年多破刑事案件136起,没有发现一起民警违纪违法行为。今年1到3月,刑事案件破案率比去年同期又有较大幅度上升执法质量进入了全省先进行列。日前,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江充分肯定他们的作法并要求在全省推广。
为充分调动每一位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安化县公安局从2003年起,对全局民警进行“按岗定责、按责定量、按量计分、按分计酬、质量兼顾”的绩效量化考评。为防止个别民警弄虚作假,确保整个考评的公正合理,该局在绩效考评中设有6道程序,一是民警自评,二是单位送检,三是考评员初审,四是考评办专职副主任复审,五是由担任考评办主任的政委进行审定,六是由督察队根据考评情况对有可能弄虚作假、有必要进行重新认定的相关工作进行督察,发现问题作出相应处理。 有奖有罚,考评才会有威信。该局把奖惩兑现作为考评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来抓。将民警年终目标管理奖、评先、立功授奖与民警、单位每月考评分进行挂钩,并对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使考评工作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