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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7种儿童疫苗免费接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0:24 新文化报

  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费”疫苗是: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

  本报讯 (记者杨益)目前,一些地区接种计划内疫苗也收取相关材料费等,且标准不
一。而自6月1日起,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实施。届时,儿童接种计划内免疫疫苗将免收所有费用,而且因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如何进行赔偿也进行了相关规定。费用计划内疫苗将完全免费

  依新《条例》规定,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我省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而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如流感疫苗等。

  在新《条例》实施前,一些地区接种第一类疫苗也须花费相关材料费,而新《条例》规定自6月1日起,第一类疫苗完全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者不用负担任何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服务费、接种耗材费,疫苗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知情第一类疫苗接种要公示

  《条例》规定,要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

  对于未在其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的接种单位,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警告、降级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补偿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该咋办

  省卫生厅相关人士介绍,在新《条例》出台前,因接种疫苗而出现异常反映或死亡,接种者只能获得相关医疗费用补偿,而新《条例》指出,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具体补偿金额我省正在研究制定之中。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争议发生后,接种单位或者受种方可以请求接种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处理。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单位或者受种方请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处理的,接到处理请求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处理。

  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约束未及时接种负责人将受罚

  《条例》规定,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而入托、入学时,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三联混合制剂、白破二联混合制剂和新生儿乙肝疫苗等6种疫苗属于国家计划免疫范畴,0岁至7岁儿童都应当按免疫程序接种,儿童入托、入学时要检查6种疫苗的预防接种证,没接种的要在当地接种门诊补种。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条例》要求,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销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卖疫苗

  药品批发企业依照《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后可以经营疫苗,药品零售商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药品批发企业申请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从事疫苗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或者疫苗批发企业从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疫苗,并处违法销售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疫苗经营资格。标识要有“免费”及“免疫规划”字样

  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未依照规定在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上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识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封存相关的疫苗。接种疫苗应注意啥

  省卫生厅疾控处的张洪信说,在孩子接种前需做3件事:一是必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医生凭证接种,并在证上登记接种的疫苗名称和日期,以防止错种、重种和漏种。二是注意孩子近几天有无发热、拉肚子、咳嗽等情况,如果孩子患有心脏、肝脏、肾脏疾病,癫痫病或者发生过惊厥等,家长一定要告诉医生,让医生决定是否打针。三是如果孩子在前一次接种后出现发高热、抽搐、尖叫等反应,或有哮喘等过敏反应,要告诉医生。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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