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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关系属道德范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1:08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编辑同志:

  1年前,我认识了一个男人,当时觉得他很优秀,他也对我穷追不舍。1年来,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但最近我发现他竟然已经结婚。他和我在一起时,曾多次表示要和我结婚。我曾为他付出过惨痛代价。请问我能不能寻求法律保护?汪小姐律师答复:

  我国《婚姻法》和《刑法》都有对婚姻违法行为的规定,但谈恋爱属道德范畴,法律并不调整恋爱关系。我国《刑法》对于重婚罪的规定是,如果已经结婚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关系正式生活而没有再正式登记的,属于事实婚姻,其行为构成重婚罪;如果其仅是与他人共同生活,并非对外声明是夫妻关系,则属非法同居,虽不道德,但不构成重婚罪。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近年来比较常见的婚姻诈骗,婚姻诈骗实质上是一种财产诈骗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以谈恋爱为名骗取对方的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仅仅是感情欺骗则不构成上述犯罪。我国《民法》中目前没有对欺骗感情是否构成侵权作出规定。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翔锋(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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