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竟将工钱变“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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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5:3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安康讯(记者张松通讯员张涛)农民工凭劳动挣钱养家糊口,没料到血汗钱却被工程承包人变成了“罚款”。日前,宁陕县法院帮助7位农民工如数拿回了工钱。 去年7月份,略阳县农民秦建社等7人,来到西汉高速公路宁陕段,在承包人陈杰、许培宗的工地,从事铺路、修工棚等杂活。同年8月,由于承包人未按约定兑现工资,秦建社等7位民工为此停工。8月28日,许培宗算清7人的工钱后,给他们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于2004
宁陕县法院审理认为,秦建社等7人在承包人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停工,承包人以此为由罚款,用罚款抵扣工资,理由不能成立,故依法判令给付7人全部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