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0年千名农民须配备一乡村医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6:40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南昌5月16日电(记者黄锦军):江西日前制定村卫生室(所)建设目标,到2007年全省乡村医生将普遍接受系统培训;60%的村卫生室(所)达到三室(诊室、治疗室和药房)分开。到2010年,大多数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所有的村卫生室(所)基本达到江西省村卫生室(所)配置标准。其中,1000名农民中须配备一名乡村医生。 建设目标要求,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村卫生室(所),服务人口较多、区域较大
同时,乡村医生须按每千农业人口1至1.2名的比例配备,并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后新进入村卫生室(所)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人员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医学学历,并按规定达到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