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老爸贴广告卖亲儿 犯罪嫌疑人被梅州警方抓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7:4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从山东省枣庄来到梅城靠拾荒为生的历某,竟在梅城街头四处张贴广告,出价4万元贩卖自己10个月大的亲生儿子,在当地引起许多梅州市民义愤,梅江区公安分局江南派出所民警在热心市民的配合下,引出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捉拿归案。 5月11日下午,梅城江北东山大道东丽农贸市场门口有人张贴红纸广告,称有10个月大的男孩要卖。上面写着“有一男孩送人,10个月大,有要者请联系电话13723694×××”。
梅州市民涂先生和钟先生于是假扮买主按照广告上留下的联系电话拨过去。 接电话的男子自称姓历,现年38岁,是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马兰镇人,右手臂因炸鱼被炸断。他于2003年来到梅州,现租住在梅城江南榕树塘三巷,靠拾荒为生,后与一名有眼疾的张姓姑娘结婚,生下了小孩。 据历某称,因迫于生计,想以4万元的价格卖掉10个月大的儿子换取夫妻俩的生活费。 涂先生获知详情后,觉得此人有贩卖儿童的重大嫌疑,于是与姓历的男子相约第二天下午3时在江南一横街天安保险公司门口见面,并马上向梅江区公安分局江南派出所报警。 5月12日下午3时,涂先生等人按警方部署准时赶到指定地点,果然见到一名断臂男子抱着一名婴儿等在那里。涂先生上前与他交谈,证实此人就是那名要卖亲生儿子的狠心父亲。于是向已埋伏在旁边的便衣民警示意。便衣民警冲了上来,将这名男子控制住,并赶到其租住地进行调查,随后将其带回派出所,姓历的男子对自己贩卖亲生儿子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即使是卖自己的亲生儿子,或者买别人的小孩,都属违法犯罪行为。历某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已被警方拘留审查。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绿叶晓峰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