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校门前偷井盖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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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3:24 新京报 | ||||||||
两男子虽未达到盗窃罪标准,但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本报讯 (记者 刘建宏 通讯员 王锐戚进松刘捷杨)记者昨日获悉,在北京盲人学校门前盗窃井盖的两名嫌疑人李某和王某,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据介绍,这是北京市首例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的盗窃井盖者。
检方指控称,今年3月25日凌晨,王、李二人在海淀区北京盲人学校门口,盗窃两个污水井井盖。后当两人准备骑三轮车将井盖运走时,被巡逻民警抓获。 经过鉴定,被盗井盖共价值760元。嫌疑人盗窃的井盖距盲人学校正门约10米,污水井深1.3米,所属路段系盲人学校学生出入必经之路。 “一旦井盖被盗,很有可能给路经此地上学的盲人学生造成严重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明知其盗窃行为可能会对行人车辆特别是盲人学生,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但为了实现其不法所有的目的,仍然实施了盗窃行为”,海淀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 按照法律规定,两人的盗窃数额未达到定罪标准,不构成盗窃罪。但是结合盗窃井盖的位置、时间和周围环境等因素分析,其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两名犯罪嫌疑人于4月25日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