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分手 老翁讨“彩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4:0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恋爱花销了大笔钱,女友却离他而去。60岁出头的老工程师陈君一气状告女友,要求退还他在恋爱期间近4万元的花销。记者昨日获悉,锦江法院已审理此案,由于女方不愿接受调解,法院将于本周作出判决。 陈君说,2002年6月,已离异的他认识了比自己小10岁的梁敏。恋爱后,梁敏的家庭生活开支,包括女儿读书等,全包在了陈身上。一年里,梁敏花费了他几万元。
去年10月,梁突然提出分手。要求退还钱物无果,陈将梁敏告到锦江法院,要求梁退还和他恋爱期间索要的部分钱物近4万元。陈说,这些钱是他给梁敏的彩礼,按法律规定,梁应返还这些“彩礼”。 梁敏在法庭上说,她发觉陈君不适合她,故提出分手。梁敏说,恋爱期间,她根本没有以任何理由向陈索要过钱,也没有索要过任何“彩礼”,这些钱都是陈自愿给的,已用于他们的共同生活。梁称自己的收入也用于生活开支,陈君的起诉对她“是一种伤害”。(文中人名系化名。) 本报记者黄庆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