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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两万欠款 公安局四年还不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6:0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4月底,宣汉市民曾杰华向本报投诉称,他几年前被人借去2万元后,对方赖账不还,公安机关收回钱后仅还了他5000元,余下1.5万元至今未还。

  赖账不还借款人撕毁借据

  2001年底,宣汉县供销社下属的贸易公司改制,将位于东乡镇街心花园的两套房屋各
100余平方米进行竞卖,竞卖标的价为6万元。2001年11月29日,曾杰华与陈元奎、向可植、符纯志三人参与了竞买活动。据曾介绍,竞卖过程中,陈元奎向其妻桂承翠借了2万元现金,并写了借据。陈接钱后,分别给了随行的余莉和王菲。随后,曾、陈二人各竞得房屋一套。

  次日,曾拿着借据找陈收钱,不料陈接过借据后竟将它撕得粉碎,并拒绝还钱。曾当即向县公安局水陆派出所报案,该所将此案移交到县局经侦大队,该大队确认了陈借款的事实,几天后便追回了2万元。

  三年追款仅收回三分之一

  得知钱已追回,曾杰华夫妇十分高兴。但经侦大队却一直未通知他们领款。据曾称,经侦大队曾派人与他协商,提出留1万元作该大队的办案经费。曾对此虽然很纳闷,但仍表示愿留下5000元,办案人员未同意,双方不欢而散。

  一年后曾再次找到经侦大队,办案人员告诉他,经调查,曾在竞买中有恶意串标之嫌,此款暂时不退。曾不服,遂书面申请,请求公安局退款。但该局在调查中发现,曾之所以借钱给陈,是想通过他劝另两人退出竞争,为他们低价购房铺路,遂将此案移送县工商局。

  2004年11月4日,曾到宣汉县工商局要求退款,该局却称有关材料已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提走,他们不能办理。去年底,在曾杰华夫妇再三请求下,经侦大队退给他们5000元。

  公安局当事人涉嫌合同欺诈

  宣汉县公安局在2004年11月23日上报给县政府的一份文件中,对此事作出解释:其一,该局未直接从曾手中接钱;其二,所收缴的是向可植、符纯志的非法收入;其三,曾拿出的2万元是借给陈的,应通过民事诉讼予以解决。

  宣汉县公安局副政委、纪委书记吴永强认为,该借款关系发生在房屋拍卖过程中,且是曾借给另2名竞标者的,其主观上有收买竞标者的故意,其意图是想以低价中标,有合同性诈骗之嫌。再则,公安局没与曾发生关系,故不应直接退钱给他。

  该局法制股股长胡君山称,合同性欺诈属违法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故此案移送到了工商部门。至于为何要退还5000元给曾,该局没有解释。

  纪检部门初步决定退还余款

  此事引起了达州市纪委领导的重视,市纪委指示宣汉县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如无正当理由,该退的款必须尽快退还当事人。

  4月25日,宣汉县纪委纠风室工作人员马昌云到县公安局调阅了卷宗,找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之后,马召集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初步决定,余下的1.5万元应当退还。该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吴永强说,即使要退也应把当时收钱的人余莉、王菲叫到一起,公安、借款人、还款人三方到场履行还款手续。申君记者路明

  编后

  这篇消息出来的前几天,12日,省公安厅厅长曾省权亲自到富顺县,向赵安秀婆婆道歉并归还了她被民警违法扣押了6年的9万余元个人财产,这种行为体现了公安机关勇于纠错的勇气,我们为之叫好。比起富顺的赵婆婆,宣汉市民曾杰华就没这么幸运了,他的2万元借款被公安机关迅速追回后,却因各种理由滞留,奔波四年拿到手中的只有5000元。被滞留的1.5万元并非一笔巨款,但和赵婆婆的9万元一样,这笔钱能否物归原主,体现了公安机关执法的公正廉明。如果每一级公安机关、每一个公安民警都依法行政,把公正廉明体现在执法的每一个环节,相信省公安厅厅长亲自上门还钱之事将不会重演。5月18日起,四川省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行动,我们希望,这笔拖了四年的1.5万元也能借此春风得到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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