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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泼伤空姐遭治安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0:14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赵长进 高升 记者 李子俊)昨天下午,一中年男子因在飞机上辱骂空姐,并用开水将其烫伤,遭到机场公安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据了解,这也是禄口机场警方处理的首起乘客因为在飞机上侮辱乘务人员,被治安处罚的案件。

  当天下午,某航空公司一班由长沙飞往南京的飞机起飞半小时后,机上乘务员开始向旅客分发食品、饮料和茶水。当乘务员小王服务到旅客周某座位旁时,水壶里的水不巧用完
了。小王便向周某说明了情况,并请他稍等。小王加水返回后,被前排几名乘客拦住她要水。周某看小王迟迟不来给他倒茶水,就不耐烦地大喊起来。小王连忙来到他身边道歉,并再次返回加水,送到周某旁边。谁知周某对小王破口大骂,并一把夺过水壶,倾倒在小王身上,将其手臂烫红。机上乘客见此情形,十分愤慨,纷纷指责周某。飞机抵达南京后,数十名乘客纷纷要求机组将周某交机场公安处理,并留下了亲笔证词。

  机场警方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随后,警方依据条例对周某进行了治安处罚。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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