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陷于尴尬 构建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势在必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0:31 新华网 | ||||||||
记者在浙江采访了解到,110频繁从事非警务活动的情况十分普遍,本来已不足的警力又被大量的非警事务占用,由此影响了110正常功能的发挥。 送鲜花、买早饭、取钥匙……110成了“百管专家” 自1997年开通110后,浙江省每月报警电话已从最初的2万次急升至目前的100多万次。
“有求必应”成了多年形成的心理定势,110不堪重负 为了有效地进行110接处警工作,早在2003年4月,公安部就制定了《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这个规范性文件对110的接处警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规则》对接处警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110民警履行职责的范围。 然而,老百姓对110的接处警范围并不了解。嘉兴市街头一位踏黄包车的师傅说:“打110不要钱,电话一拨过去就可以了。”记者问他什么情况下可以打110,他对记者摇头说不知道。 同时,110这个妇孺皆知的“知名品牌”,以及百姓对警察“有求必应”多年形成的心理定势,让各地基层公安部门在职责与承诺之间,不敢放弃社会承诺,还是按照原先“四有四必”的承诺履行自己的义务。除了《规则》规定的履行职责范围外,110还对溺水、坠楼、自杀,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及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紧急求助事项进行受理。这种承诺与职责错位的现实困境,让110背负起大量的非警务活动,不堪重负。 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共同参与,组成社会化的公共救助体系 浙江省刑事犯罪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长康认为,如今110报警服务台遇到了“接警多、非警事务多,处置量大、移交难”等难题。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有必要建立囊括110在内的、由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社会应急服务中心”之类的机构,由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组成社会化的公共救助体系,这才是现代化社会发展的方向。 据记者了解,嘉兴市早在1997年就在浙江省率先开通110社会联动工作网络,包括市公安局、民政局、妇联、嘉兴日报等18个相关单位共同构建应急联动机制,但由于体制上的一些原因,办法虽好,联动的渠道还不是十分通畅。周长康认为,这需要地方政府牵头理顺公共救助体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并建立追究制度,使得社会联动机制健康运行。此外,也应借助媒体的力量,加强对110接处警范围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明白,哪些属于110受理的范围,哪些应该到政府其他部门进行求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