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乳饮料≠牛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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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1:1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30家饮料生产企业抽查显示,近三成含乳饮料存在标签不规范的问题,含乳饮料与牛奶的概念往往被混淆。昨日记者走访长沙市场发现,不少产品标签不规范的含乳饮料仍在销售。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就此提醒消费者,选购牛奶时要多留意商品标签,不要把含乳饮料误当成牛奶买。 昨日,记者走访长沙市部分商场超市发现,不少产品标签不规范的含乳饮料仍在销售。在解放路某大型超市,各种品牌乳饮料堆满了货柜架,前来选购的市民络绎不绝。记者初步统计,8个品牌20余种含乳饮料产品中,有2个产品标签不是很规范。某品牌的乳饮料,包装上“牛奶”二字打得很大,而在很不显眼的位置上写上“饮料”;而另一品牌含乳饮料的“奶”则被单独凸显出来,记者随即拿一瓶果奶询问一位正在选购的顾客,她迟疑了一会,但还是说“应当是牛奶吧”。 相比之下,学校周边销售的乳饮料商品标签不规范的问题更为突出,有的学生奶饮料外包装标注了添加剂和蛋白质含量,有的根本就没有。记者还发现不少含乳饮料包装袋上印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很模糊,很难辨认清楚。 据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纯牛奶和乳饮料有着本质的区别,无论从价格或营养价值来说,都不能相提并论。虽然两者各有各的价值,但质监部门不允许生产企业在这个概念上打擦边球,混淆概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蛋白质是衡量含乳饮料营养成分的重要指标,是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的重要依据,含乳饮料中允许添加防腐剂(山梨酸)、甜味剂(甜蜜素)等,但规定了严格的限量,这些含量都必须在商品标签上标明。该负责人表示,质检部门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反馈的信息,要求不合格企业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整改严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绝不允许出厂销售,同时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 作者:王斌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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