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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自己安窗自己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1:52 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在兰州做铝合金窗户的四川人刘某,白天干活,晚上却去将自己装的窗户盗窃后变卖。昨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犯有盗窃罪的刘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

  据了解,今年只有21岁的刘某,是四川省南部县人,来兰后在老乡处做铝合金窗户。因为干活太辛苦,刘某产生了邪念:把自己安装的窗户盗窃后“换”成钱。有了此念头后,
他便开始留心自己干过活的地方。今年2月20日凌晨4时许,他潜到我市某学校内,将该校二楼新装价值1872元的12扇铝合金窗户盗走后变卖,将赃款挥霍。尝到甜头的他,在钱花完后如法炮制,于2月24日凌晨4时许,再次来到上述地点作案,将15扇价值2340元的铝合金窗户盗窃,在逃离现场时,被保安人员当场抓获。

  作者:晚报记者张女燕 通讯员刘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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