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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弄脏床单理应照章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2:11 扬子晚报

  南京易先生向本报热线84566001反映说,他的几个外地朋友来宁游玩时住在恒通宾馆,住宿期间有个女孩由于例假,不慎在床单上留下了污渍。后来他们结账离店时,宾馆因此扣了他们30元钱作为赔偿。易先生说,对有意损坏公物的行为应该赔偿,而他朋友的过失纯属无意行为,他们认为宾馆的做法欠妥。

  对此,南京恒通宾馆张经理向记者解释称,客房内的《服务指南》上明确说明,旅客
在住宿期间损坏了宾馆的公共物品,若能够修复的可以免赔,但导致物品报废的则需赔偿。拿宾馆的床单为例,赔偿金额为100元,不过一旦有旅客造成物品报废,宾馆也只能让对方象征性地赔偿一些。尽管旅客称损坏不是故意的,但这并不代表就可以免责。南京市旅游局管理处李处长表示,根据《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32条的规定,由于客人的原因造成饭店财物损坏的,饭店可以要求客人承担责任,该宾馆对此事的处理并无不当。张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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