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死而复生”报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2:37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婚外情破灭,由爱生恨继而起意行凶,一刀割向了女友的脖子。不过凶手怎么也没有想到,被害的女友却“死而复生”,并及时向警方报案,徐汇警方经过侦查,将涉嫌故意杀人的贾某抓获。近日,徐汇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贾某五年有期徒刑。 2004年12月24日晚11点,甘泉派出所的值班室里,来了一名神色慌张的中年男子。据他称,3个小时前,他在徐汇区龙漕路上的一家物流公司内,将前女友丁某杀了。几乎是与此
2002年6月,45岁的贾某在志丹路一个街心花园跳舞时,结识了已经成婚的丁某。两人很快走到一起,并确立了恋爱关系。 2003年8月,他们决定各自离婚,重新组建家庭。然而,贾某的婚姻始终没有离成。丁某也渐渐地对当初的承诺产生了怀疑。去年9月间,彻底失望的丁某终于向贾某提出分手。起初,贾某并不同意,还一直纠缠,1个多月后两人正式分手,但心怀不满的贾某还是多次骚扰威胁她。 12月24日晚7点多,怀恨在心的贾某带着水果刀去找丁某。他趁丁某在工作间隙去女更衣室休息之际,守在更衣室外。10多分钟后,丁某出现,两人发生了激烈争吵,恼羞成怒的贾某上前死死掐住了丁某的脖子。 看到曾经的爱人瘫软在地上,贾某又掏出水果刀,向丁某的左侧颈部戳了一刀,随后逃离了现场。几分钟后丁某醒来,发现脖子上满是血迹,她立即与家人取得了联系。 法庭上,犯罪嫌疑人贾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则认定有故意杀人动机,杀人未遂是因为意志外的原因,则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因其有自首和悔过的行为,故对他从宽处理。作者:记者范献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