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油用来做早点 伤天害理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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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3:5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侯荣康记者袁玮)为牟利竟将他人丢弃的桐油卖给他人做大饼、油条,做出这样伤天害理行为的张国清、王恩法、高殿雄、陈良云日前被徐汇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9个月至11个月的有期徒刑。 去年7月29日凌晨,陈良云清洁马路时捡到两桶桐油,将其中的一桶卖给了拾荒的高殿雄,高殿雄又加价卖给设早点摊的张国清,张国清则将其中部分借给也是设早点摊的王恩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国清、王恩法、高殿雄、陈良云的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根据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