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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自来水厂收费待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5:32 扬子晚报

  近来,本报陆续接到一些读者的来电来信,反映他们使用乡镇水厂自来水遇到的问题,其中主要是用水量少而收费多这样的不合理情况。记者为此向省有关部门反映,他们表示将对此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皋市长江镇的朱先生退休多年,每月养老金只有500多元,老两口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一个月只用1吨水,可是水厂每次收费不论实际用水量多少,都要额外加收1吨水的费用。
宜兴市太华镇贾先生也向本报反映,当地水厂要求用户用水每月最低不得少于3吨,即使用不到3吨,也按3吨结算。此外,其他市县也有不少读者遇到类似情况。

  接到这些读者的反映后,记者先后与有关各方取得联系。如皋市物价局物价科张科长介绍说,乡镇水厂一般都有一个基本的水价消费“底数”,以前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曾规定,允许按容量水价加计量水价收费。其中,容量水价用于补偿供水的固定资产成本,计量水价用于补偿供水的运营成本。但是如皋市没有施行这种收费标准,也不主张收取容量水价,长江镇自来水厂这样收费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批准,朱先生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记者随后致电宜兴市太华镇龙珠水库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时,那里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是考虑到投入成本问题才这样要求的,但只是这样宣传,并没有实际执行。

  为此,记者联系了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办公室,那里的陈主任介绍说,农村改水工作推行几年来,到今年已经基本完成,但是乡镇水厂的主管部门一直没有明确,有的县是水利部门管,有的是卫生部门管,有的是建设部门管,由此带来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农村水价则由当地物价部门主管,有的是经县里批过的,有的是乡镇自己定的,因此水价差距比较大。关于水费基数的问题,由于农民原先用河塘水和井水是不花钱的,现在改用自来水要花钱了,有些人为了省钱,就同时使用自来水和井水,但自来水只是饮用,消费量非常小;而且有的人家将龙头开着滴水,使得水厂利益受损。由于乡镇水厂规模通常不大,还要承担设备损耗和维修,支付人员工资,负担过重,因此才会有规定用水基数的情况出现。陈主任同时也表示,省改水办目前已经完成调研工作,不久将会明确乡镇水厂的主管部门,下一步就是要加强对乡镇水厂的管理,规范其经营和收费行为,确保其供水的水质、水量达到合格标准,水价基本合理。本报记者 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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