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两次被判刑又在京城杀港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21:43 法制晚报 | ||||||||
案情:1993年和1999年,庞洪伟因诈骗罪分别被长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4年。2004年8月25日清晨,在朝阳区麦子店某处,他与香港居民张某发生口角,遂持铁锤猛击张某,又绳勒、刀刺,致使张某死亡。随后,窃走张某的伯爵牌手表、手机及390美元,总价值25万余元。 时间:5月18日9时30分
地点:二中院第5法庭 作者:吕英林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