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办手续提走30多万公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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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21:4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负责管理社长基金的大众文艺出版社办公室干事庞某被诉贪污48万元一案今天在东城法院开庭,法庭上庞某只承认自己动用了8万元基金,其他的钱均被社里领导无手续提走,“他们是领导,要钱我能不给么?”法庭上的庞某大叫冤屈。 9点半钟,当不到30岁的庞某被带进法庭时,人们看到的是一个脸上还有些稚气的女孩,庞某坐在被告席上斯斯文文地回答着法官的询问,据庞某讲,自己是研究生,1998年开始
据东城检察院起诉称:1998年1月至2002年5月,庞某在担任大众文艺出版社社务办公室干事期间,利用其负责社长基金的记账、收款、保管、支取等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采用支取公款不记账的手段,将本单位公款人民币487632.13元据为己有。 庞某的两名辩护律师在辩论时表示,庞某只拿了基金中的8万元,其余那30多万元被谁拿走是本案的一个焦点,而公诉人出示大众文艺出版社的领导证言表明,每笔基金的提取,都要由社长和总编辑签字,应该都有正规的手续。被告席上的庞某对此表示,确实存在提钱但没有手续的情况存在。 截至记者发稿时,公诉人正在向法庭出示证据。 作者:王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