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光盘歌声成“庭前曲”(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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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21:4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因为自己创作的《最美》、《冷酷到底》等十余首歌曲被人盗版发售,羽泉组合将盗版光盘的出版发行、复制、销售商一起告上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向自己移交或销毁全部盗版盘,并赔偿15万元的经济损失。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待会你们帮我说说就行了,我出去了。为这种官司我都出过好多次庭了。”开庭前,第三被告的代理人对出庭打官司显得“很没兴趣”,试图让其他被告的代理律师替自己发表答辩意见。被拒绝后,这位代理人竟又转身去央求原告的代理律师,原告律师也笑着拒绝了他。 开庭前,原告律师拿出涉案光盘,放进法院的笔记本电脑里逐一播放了两张光盘上的全部歌曲。“你在我心中是最美……”“我宁愿你冷酷到底,让我死心塌地忘记……”站在笔记本电脑边上,原告和被告双方的5名代理人经过认真“聆听”,最后用耳朵辨别确认出了十余首侵权歌曲。 在法庭上,被告之一、被羽泉组合诉称复制了盗版音乐光盘的出版单位,称该单位根本就没有复制过上述光盘。“他们是仅凭一双肉眼,从SID码辨别出复制单位是我们,而这一依据是不充足的。”同时该单位的代理人认为,羽泉组合是滚石音乐公司的签约歌手,其创作行为应该是职务行为,因此羽泉组合自己不享有他们所演唱的歌曲的词曲创作权。此外,该代理人还称,原告以“一台机器最多可以刻出2万张光盘,所以就确认光盘数量是2万张”的方法是不正确的,光盘的复制数量应由委托合同确认。 在法庭上,音像销售商也发表自己的看法:“国内歌手的音乐CD销售量,其实是非常小的。我们卖国内歌手的音乐光盘,一张光盘最多挣几块到几十块钱的利润。所以,我希望法官在作出处罚时,能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数额。” 案情回放 2004年8月,羽泉二人组———陈羽凡、胡海泉在北京一家音像经营部里发现了一张名为“羽泉精选”的光盘,其中收录了羽泉组合创作的《最美》、《冷酷到底》等十余首歌曲。由于光盘是在自己未授权的情况下出版销售的,二人遂通过公证方式买下光盘,随后以著作权、邻接权被侵犯为由诉至法院。据羽泉组合的律师称,打完这场官司以后,羽泉组合还考虑将在北京、天津等地,陆续将其他的盗版制作、发行、销售商告上法庭,以维护权益。 class=B14 colspan=3> 作者: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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