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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女相约自杀 男方杀死女友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00:06 沈阳晚报

  本报讯 (记者 王野郊) 两个同居男女因事纠缠竟“相约自杀”,结果是男方动手杀死女友后,他自己却下不了手;结果被法院认定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5月17日,沈阳市中法宣判了这起案件。

  据指控:2004年12月22日晚,同居多年的仇建国和尹桂梅在参加完同学聚会后,回到了于洪区新立堡的家中。此次聚会,尹桂梅看到同学们生活得很好,自己却与仇建国失业
在家,这让她感到非常郁闷。当时,两人发生了争吵,尹桂梅对仇建国说:“我合计活着真没意思,死了算了。” 仇建国表示要一同自杀,他取来窗台上重达8斤的哑铃向尹砸去,尹桂梅应声而倒。随后,仇建国又用菜刀划破了尹的左手腕动脉,造成尹因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仇建国杀害尹桂梅后,打开了厨房的煤气炉,并点着了火想自杀,惊动了邻居报警,将其当场抓获。

  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过程中,仇建国承认自己杀死尹桂梅的事实,但他反反复复说着,他是想与尹桂梅一起死。但当法官问道:“那你为何没死成?”仇建国回答道:“我用菜刀割自己的手腕,觉得这样血流得慢;又想用水果刀捅死自己,但我怕疼;最后,我把液化气罐点着了……”

  在法庭上,仇建国的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仇建国与被害人有相约自杀的情节,并且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应该从轻处罚。”法庭认定,他们相约自杀不成立。被告人仇建国的行为并不足以证明其与被害人尹桂梅相约自杀,仇建国与尹桂梅同居多年,也没有证据证明尹桂梅父母反对二人婚姻。因此认定:仇建国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仇建国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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