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法院法官——“凶宅”不能住人于法无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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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08:1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帅勇)油漆工吊死新房,将装修公司告上法院为何被驳回?六合区法院一法官昨向记者介绍说,法律上并未规定“凶宅”就不能住人,因此,王其的诉求于法无据。 这位法官解释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遭受侵害,应受法律保护。油漆工在王其的新房上吊自杀,这时,该房被人们认为是“凶宅”。但婚房成了“凶宅”,能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