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挪用公款给妻子治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1:07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一对患难与共的夫妻,因为妻子身染疾病,万般无奈之下丈夫将一笔单位货款用于了给妻子治病。很快,丈夫被警方传唤。在情义与法律之间,他们陷入困境。这时,妻子向本报法援热线求助,法援热线及时给予了释疑,指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江宁区岔路口派出所出来后,这对夫妻走进本报,向记者讲述了他们的曲折故事。 放弃学业跟随穷男友
陈欣是东北人,原本在牡丹江师范学院进行本科学习。2003年,贫困的家中出事了。在一场群殴中,陈欣弟弟将一人打伤致死,后被法院判决15年有期徒刑。家里再也没有钱了。准备读大四时,她没有钱交学费了。苦恼的她上网聊天寻求知音,发泄心中的郁闷。网络聊天让她认识了在南京打工的黄林。而此时失去工作的黄林对陈欣一见钟情。同是天涯沦落人。他们的心走得更近了,陈欣决定到南京来见见黄林。“见到他后,我觉得他比网络上还要好。而家里没有钱再供我读书,我决定放弃学业,跟随黄林,同时也减轻家中的负担。”多次劝说后,双方父母也都同意了两人在一起的要求。 患难生活夫妻情深 去年夏天,从未离开过黑龙江的陈欣无法忍受南京的火热。而他们的租房很小,像蒸笼。只要条件允许,黄林会买个小西瓜给妻子吃,让她消消暑。“他从来不吃一口西瓜,他说他不喜欢吃。但后来去他外婆家,听他外婆说,黄林最喜欢吃的水果就是西瓜。我感动了,并深深地记在了心里。” 流产后染上妇科病 不久前,怀孕的陈欣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流产,并由此不慎染上了妇科病。病情棘手,只得住院治疗。但他们拿不出钱。医生告诉黄林,如果不及时给予彻底治疗,将有一大堆后遗症等待陈欣。而治病的总费用要1万多元钱。黄林几乎身无分文。此时,恰好作为代理业务员的黄林帮助某公司谈了一笔业务,收到了3万元的货款。 挪用货款被传唤 一边是急需治疗的妻子,一边是单位的货款。急躁的黄林决定先从中拿出1万多元钱给妻子治病,然后再向朋友想办法借了补上。单位察觉后,向江宁岔路口派出所报了警。5月12日,黄林被传唤接受调查。刚刚病愈的陈欣得知后吓得浑身颤抖。当她在大雨中四处寻求帮助而没有任何结果时,她绝望了。 法援热线释疑 无助的陈欣向本报法援热线拨打了求助电话。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杨继军律师解答了陈欣的疑问。杨律师指出,从目前的情况看,黄林涉嫌挪用资金罪,但仍然有办法弥补这个过错。因为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杨律师告诉陈欣,黄林挪用资金并未用于营利活动,因此如果能及时将挪用的钱还上,那么黄林是能够免于处罚的。陈欣听后如释重负,立即想办法找朋友借了1万多元钱,还给了单位。记者从岔路口派出所了解到,鉴于黄林及时将挪用的钱还上,而且确实将钱用于给陈欣治病,因此事情已终结,警方不会追究黄林的责任。(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金陵晚报记者眭军杰(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