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少年合力抢劫同学手机 被抢者夺路而逃时死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1:5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楚卿 实习生钟静) 4名同为16岁的少年,被抢者身亡,抢劫的3人均被判刑。昨日,几名家长领到判决书,声声叹息。 潘琛和江廉是青山区某高中同班同学。去年8月,江廉新买了部手机,花了1700多元,同学们都很羡慕。潘琛看在眼里,上网告诉了朋友沈丁,两人决定动手去抢。随后,沈丁带了朋友刘铮来到学校,“我不便出面,你们去抢。”潘琛说。
8月16日下午5时许,沈、刘守在放学路上拦住江廉,将其强行带至中港二航局船机厂对面江堤,一阵拳打脚踢后抢过他的手机。 突然,江廉一把夺回自己的手机,拼命奔逃,沈丁紧追不舍。跑到船机厂大门口时,江廉忽然栽倒在地,双眼紧闭,嘴唇青紫。沈、刘赶紧离开,江廉被路人送往医院,途中身亡。 经法医鉴定,江廉挨打后,在拼命奔跑过程中,精神紧张,导致心律紊乱,突发急性心功能不全而死。 案发次日,沈丁、刘铮被抓,当月19日晚,潘琛投案。昨日,青山区法院一审判决,沈丁和刘铮各被判7年,潘琛获刑6年,3家各赔偿6.58万余元。 据悉,被判刑的3个孩子,父母都是双下岗,江廉父亲做点小生意,母亲无业。(文中人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