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主任四年赌光624万公款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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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2:02 半岛都市报 | ||||||||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624万元公款用于赌博。近日,原崂山区中韩街道办财务服务中心主任徐洪亮,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市中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3月21日,本市一家工厂有关人员到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举报,称该厂从1999年至2000年从中韩街道办农村合作基金会(以下简称中韩基金会)贷款50万元,到2004年3月全部还清。经与中韩基金会对账发现,基金会账上显示该厂仍欠21万元。根据举报,崂山检察院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展开,检察机关惊讶地发现,徐洪亮在2000年5月至2004年1月担任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财务服务中心主任、同时担任该街道办农村合作基金会主任期间,挪用该基金会资金共计6240150元。 2001年4月至2004年1月间,徐洪亮持中韩基金会的收款收据、入股凭单,从青岛鸿昌皮革有限公司、中韩街道办事处文张村村委、青岛贝隆织带有限公司及王某、韩某等多个单位和个人处取走归还中韩基金会的贷款共计1643500元;2001年9月至2003年6月间,徐洪亮将崂山法院为中韩基金会执行的案款1667050元装入腰包;2000年至2003年上半年,徐洪亮多次以刘某借款的名义并伪造刘某的笔迹从中韩基金会挪用41万元;2000年5月至9月间,徐洪亮以徐某某(徐洪亮的弟弟)、刘某某借款的名义从中韩基金会领取转账支票及入股款178万元;2002年10月至2003年10月间,徐洪亮先后从中韩基金会领取转账支票19张,金额共计669600元。 据徐洪亮自己承认,他所挪用的钱大部分都用来赌博了。 据中韩街道办的某工作人员介绍,该基金会的资金管理比较混乱,徐洪亮自己一手掌握着该基金会的运作和经营,在上级不允许再放贷、吸收入股的情况下,徐洪亮仍大胆操作。另一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在很多人看来,这个基金会就像徐洪亮自家开的一样。 法院认为,徐洪亮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并且徐洪亮挪用的公款均未退还,遂予以严判。(王云超 栾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