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被告人集体翻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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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6:32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今天上午,16名涉嫌盗窃、抢劫的被告人被押上海淀法院的审判庭接受审判,他们中最年轻的才21岁。 检察院指控,16人分别结伙在马路上假装撞车,吸引司机下车察看,趁机偷走司机钱包。从2001年3月到2003年9月两年半的时间里,他们共作案195起,盗窃当事人共88万余元。
据了解,在被害人发现他们的盗窃行为时,几名犯罪嫌疑人还用事先准备好的自行车链子锁追打被害人,多名被害人被殴打致伤。今天在法庭上,16人当庭翻供,纷纷称自己2001年不在北京,没有作案时间。检察官问,“公安机关讯问笔录上称,是你们带民警辨认了作案地点,并找到了被害人,怎么解释?”其中几个人像念经似地只反复说一句话:“我不在北京。” 法官问他们:“为什么在笔录上签字?”他们说:“预审叫我们签的,我们没看。”法官对16人说:“作为法官我有义务告诉你们,认罪态度好会对你们定罪量刑有好处,你们的辩解要使法庭相信才行。” 由于指控涉嫌犯罪次数多,法庭预计要审一天。 温馨提示 一位经办此案的民警提醒司机朋友,开车遇到事故时先判断一下,别着急下车,即使要下车,也要拿好随身手包。夏季来了,许多司机朋友都喜欢开车窗,这更易给罪犯造成可乘之机,因此您要特别留意自己的贵重物品。 作者:杨京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