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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帮忙拆房落下六级伤残 法院称房主可不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6:59 龙虎网

  【龙虎网讯】一男子见表叔家正忙着拆房,于是自愿留下帮忙,结果好意却被表婶婉言谢绝。之后,该男子强行留下,并参与拆除工作,不想,被门框砸成了六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该男子3次将表叔告上法院,索赔50万元,可最终的判决结果却让他大呼意外。

  袁军,安徽农民,2003年初来宁打工,并暂住在表叔王某家。2003年4月7日,找到工作的袁军前往表叔家取行李,正巧碰上表叔家施工拆除门前的简易棚。见状,袁军立马留下
表示愿意帮忙。看着快要拆完的棚子,表婶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虽然表婶表示不要帮忙,可袁军还是自愿留了下来,并开始忙活起来。谁知,拆除过程中,由于疏忽袁军不慎被门框砸中了头部。事故发生后,表叔一家人立刻将他送至南医二附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

  这次意外不仅使袁军身心受损,还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03年12月,在家休养了数月的袁军一纸诉状将表叔告上了法院,要求表叔赔偿他的误工费和后期治疗费。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却因一个意外闹上了法院,双方心里都不是滋味。于是,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表叔王某给付袁军人身损害赔偿款1.3万元,以后再无纠葛。本以为此事就此了结,不想,头部受伤的袁军却在半年后再次将表叔告上法院,而他的索赔额高达50万元。

  2004年6月,袁军又一次向法院递交了诉状。原来,法院调解后不久,袁军出现反应迟缓现象,于是他对伤情进行了医学鉴定,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于是,袁军要求表叔赔偿他的残疾赔偿金、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00760元。

  建邺法院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本案中,在袁军帮工意图被明确拒绝后,他仍在王某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帮工,且在帮工过程中造成受伤,对此,王某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袁军受伤后,王某家人已送其住院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袁军伤愈后,经法院调解,王某又给付其1万余元,故王某已在其受益范围内对袁军作出了适当补偿。

  热心帮忙拆房落下六级伤残 法院称房主可不赔偿

  作者:陈菲 建盛 丹妮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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