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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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0:45 大连晚报 | ||||||||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开始本报记者 梁红岩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大连市教育局有关部门获悉,2005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凡有志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员,可于5月21日到所在辖区教育局报名申请,6月下旬将进行资格考试。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凡是户口在大连地区,或在大连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申请。师范及非师范毕业生: 申请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社会人员、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报名时间以及参加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时间是2005年5月21日和22日。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报名及认定时间由所在学校自行确定。审查时间: 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做初步的审查,初步审查的时间是5月28 日、29日。对非师范人员教学能力测试: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是6月25日和26日。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是9月17日。报名申请、认定地点: 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社会人员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或任教学校在市内的,到大连市教育局报名;户籍或任教学校在其他区市县的,到当地教育局报名。 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按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按要求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答辩),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到户口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报名;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户籍或任教学校在市内的,到大连市教育局报名;户籍或任教学校在其他区市县的,到当地教育局报名。 参加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户籍或任教学校在市内的人员,到大连市教育局报名;户籍或任教学校在其他区市县的人员,可到当地教育局报名。从今年起,大连市教育局集中设置考点,县(区)不再设置分考点。 作者:本报记者 梁红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