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该不该吃“霸王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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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2:4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傍晚5时30分左右,清华西门附近的一家川俯楼重庆火锅城突然起火,受惊的食客们逃出后一走了之,吃了一顿“霸王餐”。 据目击者张先生说,当时这家店浓烟滚滚,里面的人都逃了出来。一些没有吃完饭的顾客也跑出来逃生并一走了之。记者赶到时,很多服务员正在打扫火灾后的火锅店。
颐和园消防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将火扑灭。据消防员介绍,起火点是厨房的烟道。 食客在此情况下到底该不该给钱 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倪长利律师说,顾客走进餐厅时就与餐厅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餐厅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就餐环境,他们没能做到,食客有权利拒付餐费。 线索提供人:张先生 奖金50元 作者:曹晓芳 | ||||||||